外籍人在穗死亡后,若需将遗体直接运回本国处理;或在穗火化后,把骨灰或骨殖带回本国,均属于国际运尸范畴,应按以下规定严格办理相应手续。
  一、外国人、港、澳台同胞遗体出境具体手续的办理:
    广州市殡仪馆协办出境检疫,须提交:死亡证明书、对死因进行明确的公证书(还需有中英文对
    照)、防腐证明国际运尸网络服务中心表格原件;死者及承办人护照或身份证(提交复印件)。同时须
    提前一天以上联系(预约)到我馆检疫封棺。具体如下:
    1、 办理死亡证。在本市医院或住宅区内正常死亡的遗体,由医院或派出所出具《居民死亡殓葬
        证》非正常死亡的,须经公安部门出具《死亡证明书》,然后通知广州市殡仪馆收运遗体。
    2、 办理死者身份公证。凭医院或派出所出具的《居民死亡殓葬证》、死者的护照、身份证、委托
        人的身份证到市公证机构办理死亡公证。
    3、 办理卫生检疫。凭医院或派出所出具的《居民死亡殓葬证》、死者护照、死亡公证书、委托人
        的身份证明,到市机场检疫局办理卫生检疫。
    4、 到殡仪馆办理外运手续
    (1)提供《居民死亡殓葬证》、死者护照、身份证、委办人的身份证明,死者身份公证,非正常
         死亡的遗体,要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《死亡证明书》
    (2)由殡仪馆开具《遗体入/出境防腐证明》、《尸体/棺柩/骸骨/骨灰入/出境入殓证明》和《尸
         体/棺柩/骸骨/骨灰入/出境卫生监管申报单》
    (3)到机场办理报关手续和订机票(与家属同往)
    (4)预约检疫官到殡仪馆封棺
    (5)办理封棺手续、交费、落实送遗体到机场的时间和车辆
    (6)非本地死亡的遗体,先将遗体运回广州市殡仪馆,其它手续同上。
  二、外籍人员在广州市死亡火化后,须将骨灰、骨殖带回本国手续的办理:
    外籍人员在广州市死亡,其遗体火化的费用均按广州市民同等待遇,一般程序如下:
    (1)办理死亡证。由医院或派出所出具《居民死亡殓葬证》,非正常死亡的遗体还须公安部门出
         具《死亡证明书》。
    (2)到广州市殡仪馆办理殡殓手续(遗体接运、防腐、租借礼厅、购买丧葬用品等)。
    (3)丧事结束后由广州市殡仪馆出具中国殡葬协会《尸体/棺柩/骸骨/骨灰入/出境入殓证明》和
         《尸体/棺柩/骸骨/骨灰入/出境卫生监管申报单》。(出示死者护照、身份证、死亡证、委
         办人的身份证明)。
    (4)凭以上证明可以将骨灰带回本国。
    (5)如操办者不愿意亲自带骨灰,也可以委托广州市殡仪馆代办,邮寄到所指定的地方。

中国殡葬协会国际运尸网络服务中心广州办事处地址:
  地址:天河区燕岭路418号银河园广州市殡仪馆内
  电话:87087506、87087234
  传真:87087506